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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乡镇(街道)妇联,市直机关(局、系统)妇委会(女工委):
城市精神是一个城市发展的灵魂,是展示城市形象,体现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尺。
为贯彻绍兴“胆剑精神”讨论实践活动的工作要求和落实市委关于培育上虞城市精神要求,拟在全市各级妇女组织和妇女群众中征集“上虞精神”用语。“上虞城市精神”用语要求文字精炼,内涵丰富,体现特色,琅琅上口,通俗易记,字数在20个以内,还要附200—300字的诠释。具体要求详见《上虞日报》2005年4月15日第三版。请各级妇女组织将征集到的“上虞城市精神”于4月30日前寄市妇联办公室。
上虞市妇女联合会
二OO五年四月二十日
报:绍兴市妇联,市委办,市委徐尧峰副书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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